建筑施工企业投标规定最新(施工企业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 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 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为了公开、公正、公平地确定施工单位,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这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这部法律中,对工程建设施工的招 标、投 标、开标 、评标 中标以及罚罚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关于招标和投标的规定有:招标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等活动。第三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新招投标法2022实施细则
1、《招投标实施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2、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第二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有关投标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投标流程如下:(1)招标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落实资金来源后,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等具体环节。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有些招标项目还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踏勘、进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等。
5、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6、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甘肃省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省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有关招标投标配套规章和综合性政策,对全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一条为规范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定标活动,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05】10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经济权益,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介绍?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投标的,应签订合作承包合同,明确主承包方,由主承包方代表合作单位参加投标。第八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按项目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和跨地区的合作项目,按本省主投资方或由合作各方商定一方住所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一)中央和省属项目中,大中型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和单项建筑面积五千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由省建委管理;其它项目由省建委委托主管部门或有关市(地)、县建委管理。(二)市(地)、县属项目,分别由各级建委管理。
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和管理,按《条例》和本实施细则执行。
发布时间: 2024-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