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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人员安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人员配置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如何规定的

1、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第三十七条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企业要在职工培训经费和安全费用中足额列支安全培训经费,实施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时要专门安排安全培训资金。

3、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强化香肠安全培训。高危企业要严格班前安全培训制度,有针对性地讲述岗位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知识、安全隐患和注意事项等,使班前安全培训成为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4、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培训年课时不得少于30学时,强调领导层在安全管理中的重要角色。 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需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以强化他们对项目安全策略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需有20学时的教育,以确保他们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建筑施工安全三类人员指的是什么?

施工三类人员是指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分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主要对象是: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等。

建筑三类人员指的是:A类为企业主要负责人,B类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C类为专职安全人员。

三类人员包括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三类人就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特种作业人。这三类前两者要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后一者要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后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才能上岗。补充一下上述三类人都需要持证上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有哪些?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故C、D、E为正确选项。

2、安全制度监督与执行:专职安全员需负责监督并确保所有安全制度、规程和标准的贯彻执行。他们必须确保每个工人都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从而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例如,在施工现场,安全员会定期检查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确保每位工人都按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3、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学习。负责对事故隐患进行控制,并组织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 3) 参与安保体系策划和评审,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2024-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