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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合同评审(建设工程合同评审)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容易发生的问题?

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常见的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主要表现在:(1)不严格按法律规定规范合同。不少承包人、发包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是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逐条分析,认真订立。(2)不严格按合同办事。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发包双方缺乏敏锐、规范、强烈的合同管理法律意识,造成订立的合同流于形式,对于各类合同条款的研究不够深入、细致,缺少对违约责任、条件的明确规定,整体的合同内容简单、不规范,容易出现权责不明的情况,承包方甚至随意肢解工程,假借分包形式进行工程转包,造成一系列的安全、质量问题。

在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较之于质量、安全等纠纷而言,最易出现而又最难解决的是结算纠纷。实践中,许多结算纠纷常常旷日持久,最终受损的是施工方。有鉴于此,本文立足于施工中常使用的合同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论述施工中易于出现的结算纠纷并讨论相应的防范对策,以使施工企业能加强合同管理。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如何做好建筑施工企业投标风险的评审和决策

1、合理规避投标风险。对准备参与投标的项目认真进行投资主体、资金来源、成本和经济效益、业主信誉和履约能力等分析。在充分研究招标文件条款的基础上,通过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进行优化并结合工程项目实地踏勘资料,对拟投标项目进行成本分析和测算,不断提高成本分析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一些建筑工程的相关企业和单位在管理理念和模式上缺乏创新精神。只有构建并不断完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风险管理的体系,做到及时有效的预测、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才能保障施工企业的根本利益。

3、企业要保持投标班子人员的相对稳定,以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和经验的积累,不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这对于提高投标竞争能力是至关重要的。决定是否参加投标投标竞争中的第一步,是正确选定投标项目,也就是要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项目筛选,确定哪些项目必须参加投标,哪些项目可以放弃。

4、一)树立和增强法律意识承包方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较高的建筑工程技术,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还需要树立法治的观念,提高相关法律意识,并做到依法经营。

5、投标报价的风险 对建筑工程进行投标报价是建筑企业进行工程建设的前提,只有参与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才能够承揽到工程进行施工。

施工监理标的评审方法?

详细分析投标文件人员配置监理服务的优劣,不仅依赖于监理人员是否遵循规范化的监理程序和方法,更取决于: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经验,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风险意识。因此对监理人员的配置是施工监理评标的重点之一。

投标报价是施工招标评标时要考虑的一个主要因素,如按百分制综合定量评标法评标,报价一般都占了50分以上,报价得分的高低基本上决定了总分的排序,所以,报价的计分方法是工程招投标的一个核心内容。目前常见的做法是比较各投标报价与基价的接近度,越接近基价,得分越高,反之则低。

工程施工/监理及材料/设备采购规模划分第一条:大型招标:主体工程、桩基工程、工程监理;标的在100万元以上材料、设备的采购;以及各项目通用的工程(具体内容待定)。

监理招标的标的是提供“监理服务”,只是受招标人委托对工程建设过程提供监督管理、咨询等服务,而不承担物质生产任务。鉴于监理标的的特殊,标书评审的基本原则是“基于能力的选择,辅以报价的审查”。

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资质许可证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包括:《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等,也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装饰工程监理规范》以及有关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商务、技术条款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价格最低者为推荐中标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央投资:以投标报价以及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

建筑施工合同审查审核要点是什么

建筑施工合同审查审核要点是: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建筑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应当是依法持有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的单位;审查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应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审查合同的内容。建筑施工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一般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重点是关于验收的主体资格、质量不合格情况下的整改措施和责任承担、结算资料的提交时间和补充要求。注意作为承包方不要忘记增加:结算文件提交后,在约定时间内发包方不予以审计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

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包括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完备。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是合同审查中首先要注重的问题,这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

法律分析:首先,应当审查该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其次,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清楚。再次,审查主体资质以及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依据:合同审查无法律依据引用。

保标招标网发现这些要点需要掌握: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是合同审查中首先要注重的问题,是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审查身份:审查对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真实存在。审查履约能力:(1)审查对方现有的、实际的、真正的经营情况。


发布时间: 2024-07-31